01
突發!
虛開40萬普票,補稅+罰款900萬
近日,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發布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(深稅三稽罰告〔2021〕173號)中顯示,深圳某公司因40萬虛開的普票,要求補稅+罰款超900萬!
案件經過:
1. 深圳某公司取得4張虛開的普票,計稅合計40萬元。該公司取得的上述4份發票均為虛開發票,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。2. 由于該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調查并提供賬冊憑證等資料,稅務局無法準確核算該公司的企業所得稅。根據規定對該公司按8%應稅所得率核定應納稅所得額。公司2018年度申報營業收入290769164.57元,應納企業所得稅5815383.29元,已納52748.94元,應補繳企業所得稅5762634.35元。
3. 處罰:根據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,該公司上述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的行為是偷稅。對該公司所偷稅款處百分之六十罰款,罰款金額3457580.61元。
通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,深圳某公司本來只是涉及40萬虛開發票的問題,卻帶來了補稅+罰款超900萬元!如果積極配合稅務局調查并按稅務局要求提供資料,也許就不會發生上述慘案了~~
那現實中,稅務局是如何查企業的?面對稅務局稽查,企業又該如何應對?
02
為什么稅局總找你?
2021年,稅局這樣查企業!
為什么有的企業常被稅務局“惦記”?其實,是有原因的!下面我們來看看稅務局是怎么確定稽查對象的,你就明白了為什么總被“惦記”了。
推送案源
稅務局設置風險控制管理部門,會根據“大數據”進行分析,一旦發現企業納稅情況有異常,就會第一時間把風險提示推送到稽查部門,進而稽查部門對企業進行檢查。
檢舉案源
這個主要是來源于公司內部人員、競爭對手等等。針對此種情況,舉報的信息一般是比較準確的,一查一個準。
安排案源
安排案源,就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年度稽查工作任務安排,對轄區內的重點企業、行業進行定向檢查。
自選案源
企業存在以下這些情況之一的,被“抽中”的可能性非常大。
1)稅收風險等級為高風險的;
2)2個年度內2次以上被檢舉且經檢查均有稅收違法行為的;
3)受托協查事項中存在稅收違法行為的;
4)長期納稅申報異常的;
5)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的;
6)被相關部門列為違法失信聯合懲戒的;
7)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。
03
企業這9類行為不要有了
以后將被重點稽查!
1只針對開票收入申報
有些企業為了少繳稅,不開票的收入就沒有申報納稅,為了賬上不體現,走賬也往往不通過公戶。你以為這樣稅局就查不到你了~想法太簡單了~2021年多部門實施信息共享,稅務會從第三方信息來源,來證實你申報的真實性(如提供的水電能耗數據、銀行流水、政府采購數據等等)。不僅僅如此,還會通過區域同行業經營情況對比等等。
2成本隨意調增或調減
有些企業,為了防止被稅局稽查到,隨意的調整成本(買發票或少計發票等),使收入成本配比。你以為收入成本配比就萬事大吉了,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~收入成本是要配比,但非特殊情況下的微利、平銷、低毛利或者收入成本倒掛都是稅局稽查的重點。
3扣除憑證(發票)不合規
存在大量的白條入賬(500元以下的可以憑收據入賬);存在大量的個人抬頭發票;公司沒有車卻有大量的加油票;差旅費、會議費等費用異常發票;預估費用遲遲沒有發票;老板個人消費的發票;其他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憑證等等。
4不按規定進行納稅調整
企業所得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,不是按照會計利潤,而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,根據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余額。其實,會計制度與稅法還是存在很大差異的,如果企業匯算清繳時,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納稅調整,你就不要怪稅務局會找到你~
5少交個人所得稅
個稅也是被稽查的重點,隨著個稅申報系統不斷完善,冒用身份、編造虛假工資等都很容易被稽查。
6庫存賬實不一致
發票開具實行全票面上傳,簡單說就是發票開具不只是發票抬頭、金額,就連開具的商品名稱、數量、單價都會被監管。也就是說,公司的進銷存都是透明的。只要企業開具的發票異常,馬上就會接到稅務局電話,甚至會實地盤查,一旦有問題,就會涉嫌偷稅。
7申報異常的企業
很多公司對小稅種不重視,認為其金額小,不會被監管,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,小稅種也會引起大風險。
8稅負率異常的企業
稅負率異常一直以來都是稅務稽查的重點,如果企業平均稅負率上下浮動超過20%,稅務機關就會對其進行重點調查。
9常年虧損企業
企業常虧不倒,明眼一看就有問題,對于這種企業,想讓稅務局不查都難。